Java模块化通过module-info.java定义运行时可验证、编译期可约束的结构契约,核心在于显式声明可见性(exports/opens)、依赖(requires)、服务(uses/provides)和唯一模块名,实现强封装、可验证依赖与服务解耦。
Java模块化不是简单地把代码按文件夹拆开,而是通过module-info.java建立一套运行时可验证、编译期可约束的结构契约。它的核心不是“怎么分”,而是“谁可见、谁依赖、谁负责”。
包(package)只控制类名空间和访问修饰符;模块则强制要求:未exports的包,即使声明为public,其他模块也完全无法访问——连反射都不行(除非显式opens)。这意味着:
exports列表,不担心被意外调用JPMS废除了隐式类路径(classpath)信任机制。每个requires语句都意味着:
例如:requires transitive logging.api表示:不仅本模块用它,所有依赖本模块的模块也能“透传”使用它,避免下游重复声明。
解耦靠uses与provides驱动模块之间不直接new实现类,而是通过标准服务接口协作:
uses com.example.spi.PaymentService声明自己需要支付能力provides com.example.spi.PaymentService with com.alipay.impl.AlipayService声明自己提供该能力这种机制天然支持插件化、灰度替换和多厂商适配。
模块名不是目录名,也不是Maven artifactId,而是全局唯一标识符,遵循反向DNS规范(如com.example.order)。它参与:
一旦命名,就成为模块契约的一部分,改名等于发布新模块。